1.底價低於 1 萬元(含)之拍賣物件棄標違約 1 件停權 30 日,底價逾 1 萬元之拍賣物件棄標違約 1 件停權 60 日,停權期間不得出價競標及參與「快閃購」活動。 2.累計得標案件達5件且違約率逾80%者,予以永久停權。 3.棄標者,對該棄標物品重新上架拍賣,不得出價競標。 4.會員對每一拍賣案之競價次數依下列交易評價紀錄計算: 每案10次:違約率小於等於20%者。 每案5次:違約率大於 20% 且小於等於 50%者。 每案3次:違約率大於 50% 且小於等於80%者。 每案3次:尚無任何得標及繳款紀錄者。 每案1次:得標1-4件以下且已逾繳款期限尚無繳款紀錄者。 5.每一標案截標前最後5秒同一會員帳號僅能出價1次。 6.會員競價不得以操縱、干擾或其他方式妨礙拍賣之進行,如經查證有違反事實者,本網站得予以永久停權。永久停權者,網站將拒絕該會員登入。 7.本網站為避免會員誤用自由出價妨礙拍賣之進行,故網站出價模式設定不同競價級距,會員得由系統提示之競價價格擇一出價,對每一拍賣案之競價次數依下表交易評價紀錄計算,並得連續或不連續出價,由於拍賣物價格取決於競價者之個人需求及主觀價值認定,網站原則尊重所有會員之競價價格與競價時間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