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L200300038】書報雜誌架
得標金額100.00元 / 1 人出價

00天00時00分00秒 結束
物品名稱 書報雜誌架 拍賣次數 1
底價 新台幣 100 元 拍賣開始與截止日 112/08/17~112/08/27 12:00:00
拍賣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聯絡人
黃豊茜 請先登入會員 請先登入會員
聯絡電話 04-24752799#508 E-mail nt2016@taichung.gov.tw
放置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地下三樓(限高1.8m)備有電梯 放置地點GoogleMap
其他聯絡方式 一、【電話預約】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2:00,13:00~17:00 二、【到場取貨】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1:00,14:00~16:00 聯絡電話:04-24752799分機508 秘書室黃小姐

物品資訊

已購置年限:16年
零件或附件:無。
物品尺寸:
 長:145(cm)
 寬:41(cm)
 高:101(cm)
物品說明:
一、本案拍賣物品為:書報雜誌架1個共1件報廢品,物品故障且損壞嚴重無法使用,且已有折損及零組件不齊情況,現場無法提供使用測試,建議當維修零件使用或廢棄物回收,依現貨現狀拍賣,下標前請審慎評估考慮。
請確實有意願標購本拍賣品再行下標,切勿隨意喊價後棄標,造成本機關承辦標售業務人員困擾及影響其他會員權益,謝謝!!

二、本拍賣品不提供寄送(托運)、打包裝箱及搬運等服務且不受理分批取貨,不受理托運業者取貨等服務,請得標人自備「推車」及「人力」搬運貨品,並以現況交貨,一經領取均不得退貨,下標前請審慎考慮。

三、得標後經本機關確認得標金額已匯入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向拍賣機關預約領貨,逾期恕不辦理。

四、現場看貨及得標後取貨務必事先電話預約,請勿逕行前來,以免承辦人公出無法看(取)貨,預約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電話:04-24752799分機508秘書室黃小姐,例假
日不提供服務。

五、親自領貨:應攜帶【繳款收據正本】及【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驗畢歸還)辦理。
※【郵局繳款,請提供加蓋收款郵局章戳之收據正本】;【超商繳款,請提供機器印發繳費證明單(小白單)及加蓋收款門市章戳之收據正本】。

六、委託他人領貨:代理人應攜帶收據正本、委託書、得標人及代理人兩人身分證明文件(驗畢歸還)辦理,代理人須留存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七、得標人為廠商時,應由負責人提供【商業(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拍賣機關驗證(驗畢歸還)。

八、參與投標者不得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稱利衝法)、公務員服務法暨相關法規。如屬利衝法第2、3條之人員並應依法於投標前主動向拍賣機關揭露身分。〈惜物網站規第21點〉

其他條款

本拍賣物品為報廢品,依現貨現狀拍賣,並開放現場看貨;投標前請詳細審閱評估考慮後再下標,本所不負該物品民法瑕疵擔保責任,且一經出貨後恕無法提供退貨。

注意事項

一、 您的競價金額可從目前最高出價起的連續10個次高價中挑選一個價格出價,10個次高價以等級距順列。500元以下以10元為級距,
501元~1,000元以30元為級距,1,001元~10,000元以100元為級距,10,001元~50,000元以500元為級距,50,001元~100,000元以1,000元為級距, 100,001元以上以2,000元為級距。
二、 會員才可出價,評價紀錄決定每案可出價次數:
(得標案件數=已繳款案件數+逾期未繳款案件數,違約率=逾期未繳款案件數/得標案件數)
1.每案10次,違約率小於等於20%者。
2.每案5次,違約率大於 20% 且小於等於 50%者。
3.每案3次,違約率大於 50% 且小於80%者。
4.每案3次,尚無任何得標及繳款紀錄者。
5.每案1次:得標1-4件以下且已逾繳款期限尚無繳款紀錄者。
三、 每一標案截標前最後5秒同一會員帳號僅能出價1次。
四、 預設拍賣時間是10天,但第一位競價者出價後,拍賣截止時間將自動調整為出價時間後第5日中午12:00:00(但不得超過原表定截止
時間),以本系統主機時間為準,請特別注意。
付款方式 一、決標公告:開標結果公告於網站頁首【決標查詢】專區,得標人應自行登入會員後於【得標紀錄】查詢得標案件及選擇繳款方式。系統亦輔助於決標後2日內以會員登錄之電子郵件帳號通知。
二、決標次日起10日內依下列方式繳款:
1.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票證、金融帳戶線上繳款(每筆限額依各家業者規定)
2.實體或網路ATM(每筆限額依發卡銀行規定)
3.自行列印繳款單至郵局劃撥(不限金額),或至超商繳款(限5日內,3萬元以下)
三、付款方式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辦理。
交貨方式 一、經本機關確認得標金額已匯入指定網拍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向拍賣機關預約領貨,於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並事先與承辦人連繫預約取貨事宜。取貨時應出具【繳款收據正本】及【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驗畢歸還)至指定物品放置地點領取。
※未出具【繳款收據正本】及【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者,恕無法交貨。

二、得標人亦得委託他人代為取貨【應出具繳款收據正本、委託書、得標人及代理人兩人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代理人須留存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現場無法提供使用測試,不提供寄送(托運)、打包裝箱及搬運等服務且不受理分批取貨,不受理托運業者取貨等服務,請得標人自備「推車」及「人力」搬運貨品。一經領取均不得退貨。

四、若逾期未領本機關將逕行公告,依惜物網規定得標人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領取得標物品,逾期未領即解除雙方買賣契約,不得異議。

五、領貨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之「惜物網網路拍賣領貨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