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10H701050004】鐵櫃及折合桌各3個 | |||||
得標金額170.00元 / 6 人出價 | |||||
![]() |
|||||
- 物品資訊
- 出價紀錄(0)
- 付款交貨方式
- 問與答(0)
物品名稱 | 鐵櫃及折合桌各3個 | 拍賣次數 | 1 |
---|---|---|---|
底價 | 新台幣 100 元 | 拍賣開始與截止日 | 110/01/21~110/01/26 12:00:00 |
拍賣單位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 聯絡人 | 呂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3882201#807 | 10025278@mail.tycg.gov.tw | |
放置地點 | 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 |
||
其他聯絡方式 |
已購置年限:7年
物品說明:
一、本次拍賣為本公所逾使用年限且無法正常使用之報廢品,鐵櫃及折合桌各3個【拍賣品是否堪用依每人認知必有差異】,建議當零件備品或廢鐵使用。
二、【拍賣品無法確定是否缺少零件】、【拍賣品(零件)損壞狀況不明】,建議親自看實品確認拍賣品(零件)狀況後下標,得標後視同同意以拍賣品(零件)現況交貨(如有需要可電話預約至現場觀看實品,但無法提供現場測試)。
三、本單位不負責該拍賣品之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不負保固責任,出貨後無法換貨及退貨,請審慎評估、確認後再下單,勿任意投標後棄標。
四、財產存放在本公所倉庫,得標人需自行搬運領取,並請自行攜帶推車或工具,本公所無提供人力協助搬運,請勿強求協助徒增買賣雙方困擾。
五、本公所【無提供打包、裝箱、送貨、代為寄送服務】。
六、得標人如需委託貨運業者取貨,請事先通知並請貨運人員攜帶適當包裝材料,本公所無法提供包材紙箱等物品,如未備妥包材致貨品運送過程有損壞,非屬本公所責任。
七、請得標人注意取貨期限務必準時期限內領貨,逾期領貨經公告期滿,不再通知,即徑行取消交易,恕不延期。
八、得標物品原則領貨當日需全部領取完畢,若僅領取部分物品,尚未領取之物品請於3日內全部領完,本公所不負保管責任,3日後逕予處理尚未領取物品,不再通知。
九、看貨或領貨前先務必先打電話預約(03-3882201轉807),以免承辦人不在(聯絡時間:週一~週五9:00:12:00、13:00~16:00,不含國定假日),非上班時間,恕不提供看、領貨。
拍賣物品非新品,依現貨現狀拍賣,並開放現場看貨;投標前請詳細審閱。
一、 | 您的競價金額可從目前最高出價起的連續10個次高價中挑選一個價格出價,10個次高價以等級距順列。500元以下以10元為級距, 501元~1,000元以20元為級距,1,001元~5,000元以30元為級距,5,001元~10,000元以100元為級距,10,001元~50,000元以300元為級距, 50,001元~100,000元以500元為級距,100,001元以上以1,000元為級距。 |
二、 | 會員才可出價,評價紀錄決定每案可出價次數: (得標案件數=已繳款案件數+逾期未繳款案件數,違約率=逾期未繳款案件數/得標案件數) 1.每案10次,違約率小於等於20%者。 2.每案5次,違約率大於 20% 且小於等於 50%者。 3.每案3次,違約率大於 50% 且小於80%者。 4..每案3次,尚無任何得標及繳款紀錄者。 5.每案1次:得標1-4件以下且已逾繳款期限尚無繳款紀錄者。 |
三、 | 預設拍賣時間是10天,但第一位競價者出價後,拍賣截止時間將自動調整為出價時間後第5日中午12:00:00(但不得超過原表定截止 時間),以本系統主機時間為準,請特別注意。 |
付款方式 |
一、決標公告:開標結果公告於網站頁首【查詢決標案】專區,得標人應自行登入會員後於【得標紀錄】查詢得標案件及選擇繳款方式。系統亦輔助於決標後2日內以會員登錄之電子郵件帳號通知。 二、決標次日起10日內依下列方式繳款: 1.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票證、金融帳戶線上繳款(每筆限額依各家業者規定) 2.實體或網路ATM(每筆限額依發卡銀行規定) 3.自行列印繳款單至郵局劃撥(不限金額),或至超商繳款(限5日內,3萬元以下) 三、付款方式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辦理。 |
---|---|
交貨方式 |
一、現狀點交:本網站物品均非新品,開放現場看貨,物品按現狀點交,一經領取(含託運或郵寄等)均不得退貨。 二、領貨期限:確認匯入指定網拍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向拍賣機關預約領貨並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至指定物品放置地點領取;領貨時應出具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本人領貨驗畢歸還,代理人領貨需留存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若至郵局劃撥或超商繳款,需另檢附「繳款收據正本」。 三、領貨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之「惜物網網路拍賣領貨說明」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