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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A211010015】電腦顯示幕3台(編號2號) | |||||
得標金額630.00元 / 8 人出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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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品資訊
- 出價紀錄(0)
- 付款交貨方式
- 問與答(0)
物品名稱 | 電腦顯示幕3台(編號2號) | 拍賣次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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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 | 新台幣 300 元 | 拍賣開始與截止日 | 110/03/08~110/03/13 12:00:00 |
拍賣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 聯絡人 | 吳永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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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8733-5819 | br2@water.gov.taipei | |
放置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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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聯絡方式 | |||
備註 | 結案(已出貨) |
已購置年限:12年
廠牌:Acer
型號:V193W
物品說明:
一、本物品電腦顯示幕3台(編號2號)(詳照片;無附件),為已逾使用年限之報廢品,不保證功能完全正常,建議當零件使用或資源回收等,本處亦無法提供功能測試。
二、拍賣物品均非新品,物品狀況依交貨時現況為準,本處不負責該拍賣品之民法上瑕疵擔保及保固責任,出貨後無法換貨及退貨。
三、成交後,請得標人自行派員載運貨品,本處無提供寄送及代包裝等服務。
四、如有需要可電話預約至現場觀看實品,請審慎評估確認後再下標。
五、得標取貨,請於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30~16:30事先電話(02-87335819)連絡,以免承辦人不在,無法取貨。
六、會員對於欲投標案件,與本處倘具利衝法第2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第3條所稱之關係人身分,投標前應主動告知本處。
拍賣物品非新品,依現貨現狀拍賣,並開放現場看貨;投標前請詳細審閱。
一、 | 您的競價金額可從目前最高出價起的連續10個次高價中挑選一個價格出價,10個次高價以等級距順列。500元以下以10元為級距, 501元~1,000元以20元為級距,1,001元~5,000元以30元為級距,5,001元~10,000元以100元為級距,10,001元~50,000元以300元為級距, 50,001元~100,000元以500元為級距,100,001元以上以1,000元為級距。 |
二、 | 會員才可出價,評價紀錄決定每案可出價次數: (得標案件數=已繳款案件數+逾期未繳款案件數,違約率=逾期未繳款案件數/得標案件數) 1.每案10次,違約率小於等於20%者。 2.每案5次,違約率大於 20% 且小於等於 50%者。 3.每案3次,違約率大於 50% 且小於80%者。 4..每案3次,尚無任何得標及繳款紀錄者。 5.每案1次:得標1-4件以下且已逾繳款期限尚無繳款紀錄者。 |
三、 | 預設拍賣時間是10天,但第一位競價者出價後,拍賣截止時間將自動調整為出價時間後第5日中午12:00:00(但不得超過原表定截止 時間),以本系統主機時間為準,請特別注意。 |
付款方式 |
一、決標公告:開標結果公告於網站頁首【查詢決標案】專區,得標人應自行登入會員後於【得標紀錄】查詢得標案件及選擇繳款方式。系統亦輔助於決標後2日內以會員登錄之電子郵件帳號通知。 二、決標次日起10日內依下列方式繳款: 1.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票證、金融帳戶線上繳款(每筆限額依各家業者規定) 2.實體或網路ATM(每筆限額依發卡銀行規定) 3.自行列印繳款單至郵局劃撥(不限金額),或至超商繳款(限5日內,3萬元以下) 三、付款方式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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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方式 |
一、現狀點交:本網站物品均非新品,開放現場看貨,物品按現狀點交,一經領取(含託運或郵寄等)均不得退貨。 二、領貨期限:確認匯入指定網拍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向拍賣機關預約領貨並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至指定物品放置地點領取;領貨時應出具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本人領貨驗畢歸還,代理人領貨需留存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若至郵局劃撥或超商繳款,需另檢附「繳款收據正本」。 三、領貨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之「惜物網網路拍賣領貨說明」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