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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連結請點選)

會員參與拍賣流程圖

(1)請於網站首頁【登入/註冊】點選加入會員,填寫基本資料並確認送出後,系統將依您所留的認證手機號碼寄發一封簡訊(內有6位數之認證碼),收到簡訊後,請立即於網頁輸入手機簡訊上之認證碼;另您的信箱會收到一封註冊確認函,請開啟信件點選「這裡」,完成Email驗證程序。當您完成手機及Email雙重認證後,便成為正式會員,登入後即可開始競標出價。

(2)詳細操作步驟,請參考「加入臺北惜物網會員,註冊操作步驟」(請點選)。

(1)請先登入會員,於【會員資料】再次確認「電子郵件」欄位所輸入的信箱是否正確,若有誤請自行修正,並點選下方同意補正資料,完成送出後,再確認信箱是否有收到認證信。

(2)部分電子郵件信箱供應商(例如Yahoo奇摩)會晚幾小時或隔日才收到認證信,如果一直未收到,請直接於【會員資料】更換「電子郵件」欄位所輸入的信箱,並點選下方同意補正資料,完成送出後,再確認信箱是否有收到認證信。

(3)部分電子郵件信箱供應商,會將本網站發送之Email歸入「垃圾信件匣」,倘您在「收件匣」中找不到註冊確認函,請檢視「垃圾信件匣」,倘您在「垃圾信件匣」找到註冊確認函,請將確認函移至「收件匣」或執行「這不是垃圾信」功能,再至「收件匣」開啟註冊確認函完成認證。

(1)請先登入會員,於【會員資料】再次確認「認證手機」欄位所輸入的手機號碼是否正確,若有誤請自行修正,並點選下方同意補正資料,完成送出後,再確認手機是否有收到認證簡訊。

(2)部分地區訊號不佳或者網路壅塞皆會導致無法收取驗證碼,建議可至訊號通順良好的地方再次獲取驗證碼,或者稍後重新獲取即可。

(3)請確認是否有設定來電攔截APP(例如Whoscall),如果有設定到黑名單,由於驗證簡訊通常為系統大量發送訊息,很可能被手機判為廣告,請確認是否有將相關廣告號碼攔截或封鎖,避免簡訊接收失敗。

(1)忘記帳號,請點選「忘記帳號或密碼」,並輸入您於惜物網註冊之「身分證字號及Email」,再至Email讀取帳號通知。

(2)忘記密碼,請點選「忘記帳號或密碼」,並輸入您於惜物網註冊之「帳號及Email」,再至Email點選密碼變更連結。

(3)忘記帳號及密碼,請先填寫「忘記帳號」欄位找回帳號後,再填寫「忘記密碼」欄位找回密碼。

(4)若忘記Email,請填寫「會員資料修正聲明書」(請點選)並提供政府機關核發載有本人姓名(廠商為其負責人)及身分證號之身分證明文件,向本網站提出Email變更申請,變更完再執行上述找回帳號或密碼等步驟。

(5)詳細操作步驟,請參考「臺北惜物網會員忘記帳號操作步驟」(請點選)、「臺北惜物網會員忘記密碼操作步驟」(請點選)。

(1)請先登入會員,於【會員資料】進行個人資料更新,但會員姓名/廠商名稱、身分證號(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法人統一編號)無法於線上自行修改,倘上述欄位有修改需求者(ex:更名、誤繕等),請填寫「會員資料修正聲明書」(請點選)並提供政府機關核發載有本人姓名(廠商為其負責人)及身分證號之身分證明文件,向本網站提出申請。

(2)另本網站以個別獨立的會員帳號作為會員管理依據,爰無法協助變更「會員帳號名稱」,且105215日以後註冊之新會員,業於註冊網頁畫面提醒「會員帳號將成為日後登入系統及參加競標的使用帳號,不能修改」,請務必於註冊時審慎考慮。

(1)舊會員首次登入仍請先以原惜物網「電子郵件帳號」及「密碼」登入,登入後,因本網站不再以Email作為會員帳號,請先更改會員帳號,確認基本資料並完成手機簡訊及Email雙重認證後,即可繼續出價競標。

(2)詳細操作步驟,請參考「變更會員帳號、個人資料補正、手機簡訊與Email雙重驗證操作步驟」(請點選)。

(1)會員註冊後如無任何出價紀錄,得向本網站提出刪除會員個人資料申請。

(2)倘會員已有出價紀錄、交易案件或永久停權者,依【臺北惜物網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基於保護本網站之經營權益及公平合理維護會員權益,將不予刪除。

本網站採會員制,為維持競價秩序及加強會員管理,自10712日起,加入會員註冊時登錄之個人身分證(法人)統一編號、會員帳號、認證手機號碼(或會員於【會員資料】變更後之新認證手機號碼)均不得重複,請先確認是否過去已用上述資訊註冊過,若需要可使用忘記帳號及密碼找回您的帳號密碼。

參與買賣流程圖

每次出價前須先登入會員後,點選【瀏覽出價】於【不限資格區】或【回收商專區】選取欲瀏覽之物品,即可查閱拍賣物品的詳細資訊(包含【物品資訊】、【出價紀錄】、【交貨付款方式】及【問與答】四個頁籤),並可於上方【我要出價】區點選「重新整理」、「選取出價金額」、「確定出價」3個步驟後即完成競價。


(1)本網站採會員制,需完成手機與Email雙重認證之正式會員才可參與競價。

(2)拍賣之物品均公布底價,出價以底價開始,拍賣競價期間依每一拍賣案目前最高出價設定不同競價級距,並由系統提示之競價價格擇一出價。

(3)基於對競標者個人需求、主觀價值認定、競價時點之尊重,本網站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系統允許所有未被停權之會員依【會員評價制度】對於每一拍賣案採連續或不連續出價方式競標,透過市場自由競價機制決定出售價格與出售對象,會員於出價競標時務必自行考量市場行情與相關成本後理性下標,以免得標後因棄標遭停權處分。

(4)每一標案截標前最後5秒同一會員帳號僅能出價1次。

(5)競價必須高於前一價格,系統才會接受出價並顯示於網頁競價紀錄之價格排行中。

(1)得標人須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所登載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或其負責人,且須與「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公司名稱或其負責人相符。

(2)所持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回收項目經審核應屬「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

(3)得標人於領貨時須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

如果您是剛註冊惜物網的會員,還沒有任何得標及繳款紀錄,每個拍賣案會有3次出價機會,再隨著後續交易評價紀錄(違約率)決定您可以出價的次數,最多10次,最少1次。如果累計得標案件達5件且違約率逾80%者,將予以永久停權,無法出價,計算方式請參考【會員評價制度】。另除了每個拍賣案「確定出價」按鈕上方會顯示您於本案的出價次數外,您可於【會員資料】中確認過往交易評價記錄。


不可以。依【臺北惜物網拍賣網站站規】規定,買方一經出價即表示同意交易條件,不得撤回。亦即會員於網站各項服務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等功能鍵時,均視為會員正式表示之意,故於拍賣系統上出價競標後,已接受之出價紀錄無法取消或撤回。


(1)詢問前須先登入會員,點選您想詢問的拍賣物件,於【物品資訊】頁籤的聯絡人欄位點選【我要詢問】,或於【問與答】頁籤,進入詢問視窗,即可發表問題詢問拍賣機關,拍賣機關收到詢問訊息後,會在網站上針對該物品公開回復。

(2)可透過【物品資訊】頁籤的聯絡電話欄位,直接電洽詢問承辦人相關資訊。

因本網站拍賣物品分別放置於各拍賣機關,並開放現場看貨,請事先電話聯絡承辦人員約定看貨時間;另本網站拍賣物品均非新品,不保證具有一般通常內容與效用,基於權益合理性,建議現場看貨為宜。

(1)您可至網站首頁點選【決標查詢】,即可查得最近30天內決標案件資料。

(2)如欲查詢自己的得標紀錄,請登入會員後點選【得標紀錄】,即可查詢自己的得標案歷史紀錄清單。會員得標後2日內,系統亦會輔助以電子郵件通知得標訊息。

A.若有未繳款標案,【得標紀錄】清單畫面的「案號」欄會出現尚未繳款的〔繳款〕鈕。

B.清單畫面亦會顯示「繳款期限」與「領貨期限」,得標人須於期限內辦理繳款或預約領貨事宜。

C.清單畫面的「進度」欄會依標案目前之最新處理進度顯示,如:等待繳款期、已繳款等待自行領取、結案(已繳款)、逾期未繳款等。

拍賣案件結案逾30天後不再提供案號連結相關頁面資訊,但仍會保留部分重要資訊,如有需要完整資訊,請自行先留存案件資料。

不可以。本網站上架物品不以特定人為出售對象,所有拍賣物品均須透過公開競價過程,並於拍賣時間結束後由最高出價者得標,故不接受直接購買方式。

不可以。基於下列理由,拍賣物品於得標人棄標後,不會採行次順位遞補制:

(1)依各機關報廢財產變賣作業相關規定,變賣以公開標售為原則,最高標棄標後次順位遞補原則,應按最高得標價遞補,惟考量不論何順位遞補得標,均存有棄標之可能性,且後續遞補作業之意願徵詢與繳款及領貨期間延後導致結案期間拖長,反較拍賣物再次上架標售期間為長。

(2)本網站為維持簡明的交易競價機制,對於因故未領貨或遭棄標之拍賣物,宜由拍賣機關以再次上架拍賣方式辦理,使各位會員於公平、公正、公開之機制下有再次競標之機會。

(1)違約棄標由系統啟動暫時停權。底價低於1萬元之拍賣物件,棄標1件者停權30日,底價逾1萬元之拍賣物件,棄標1件者停權60日,並得按違約棄標件數連續停權;停權期間不得出價競標及參與「快閃購」活動,停權截止日屆至,系統自動恢復競價權利。

(2)個別會員累計得標案件達5件且違約率逾80%者,本網站予永久停權。另因操縱、干擾或其他方式妨礙拍賣之進行,如經查證有違反事實者,本網站亦得予永久停權。

(3)如因個人資料有填寫不實或資料未即時更新,經本網站通知暫時停權者,於更正完成時予以恢復。

(1)開標後您可先登入會員再點選【得標紀錄】即可查詢得標案件及選擇繳款方式,會員得標後2日內,系統亦會輔助以電子郵件通知得標訊息。

(2)決標後次日起10日內依【得標紀錄】所載期限內一次繳清貨款,於【得標紀錄】「案號」欄點選〔繳款〕,依「繳款方式」及「繳款流程說明」,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繳款:

A.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票證線上繳款(每筆限額依各家業者規定)

B.實體或網路ATM(每筆限額依發卡銀行規定)

C.自行列印繳款單至郵局劃撥(不限金額),或至超商繳款(限5日內,3萬元以下),為清楚顯示條碼,建議使用雷射印表機列印繳款單。

(3)提醒您,決標價格內含繳付貨款時須支付代收機構之代收款手續費,惟以ATM繳款者,如屬跨行交易(非郵局帳戶或ATM),需另負擔跨行轉帳手續費。

(1)繳款期限為決標次日起10日內,逾繳款期限未繳款者,以棄標違約論。賣方逕行解除雙方買賣契約,不另行通知,原得標之拍賣物品由賣方後續處理。

(2)棄標違約者依【會員評價制度】限制其出價競標權益,該棄標物品如果重新上架拍賣時,不得再出價競標。

(3)得標人棄標違約依拍賣物件底價計算停權日數,底價低於1萬元()之拍賣物件,棄標1件者停權30日,底價逾1萬元之拍賣物件,棄標1件者停權60日,並按違約棄標件數累計停權日數;達永久停權規定者系統自動辦理永久停權(參閱【會員評價制度】)。

得標後買賣契約即行成立,雙方各負給付價款及交付物品責任,如逾期限未繳款視為棄標,列入棄標件數計算。但下列情形得標人得拒絕繳款,不列入棄標件數計算:

(1)得標人於看貨時,發現得標物品與拍賣公告資料陳述有不符之情形,得標人得拒絕繳款並請拍賣機關於繳款期限前主動通知動產質借處,申請得標帳號不列計該筆拍賣案棄標紀錄及交易次數。

(2)因可歸責於拍賣機關或其他火災、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拍賣機關無法依約交付物品時,拍賣機關應主動通知得標人不要繳款,並於繳款期限前主動通知動產質借處說明理由後,得標帳號不列計該筆拍賣案棄標紀錄及交易次數。

(1)繳款期限均於網站首頁【決標查詢】專區與登入會員後點選【得標紀錄】內公告,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棄標違約,無法延長繳款時間。

(2)惟繳款期末日如遇颱風來襲等因素,政府公告停止上班者,本網站將於網站首頁公告並更新繳款期限。

(1)本網站委託各代收管道,若逾繳款期限,均無法代收貨款。

(2)該情形屬於未依規定繳款案件,無法辦理補繳,仍列入違約棄標件數計算。

(3)倘誤代收,得標人除得檢據以紙本郵寄申請退款外,不得異議。所繳款項經得標人自行發現或動產質借處對帳發現通知後提出申請,惟應扣除必要費用後無息退還溢付貨款。

(1)該情形屬於未依規定繳款案件,無法辦理補繳或差額退費,仍列入違約棄標件數計算。

(2)得標人除得檢據以紙本郵寄申請退款外,不得異議。所繳款項經得標人自行發現或動產質借處對帳發現通知後提出申請,惟應扣除必要費用後無息退還繳付貨款。

(1)每個拍賣物品決標後均會產製一組銷帳編號對應其得標金額,若繳款金額或銷帳編號有輸入錯誤,系統不僅無法順利銷帳,原銷帳編號也無法再使用第二次。請您改用其他繳款管道繳「全額」,若其他繳款管道無法使用或不會操作,請盡速聯繫客服,以免逾期影響您的權益。

(2)若因上述情形而逾期,屬於未依規定繳款案件,仍列入違約棄標件數計算。

(3)得標人除得檢據以紙本郵寄申請退款外,不得異議。所繳款項經得標人自行發現或動產質借處對帳發現通知後提出申請,惟應扣除必要費用後無息退還繳付貨款。

不可以。每個拍賣物品決標後均會產製一組銷帳編號對應其得標金額,若你所輸入之金額非得標金額,系統不僅無法順利銷帳,此銷帳編號也無法再使用第二次,亦無法補繳差額。請您改用其他繳款管道繳「全額」,若其他繳款管道無法使用或不會操作,請盡速聯繫專線,以免逾期影響您的權益。另原所繳款項經得標人自行發現或動產質借處對帳發現通知後以提出申請,惟應扣除必要費用後無息退還繳付貨款。

可以至郵局臨櫃繳款、使用智慧支付平台綁定信用卡或轉帳(須確認信用卡額度或是帳戶餘額)、至各家銀行及郵局ATM,選擇「繳費」選單(須確認每家銀行及郵局繳費限額)辦理繳款。

不可以。得標人應自行上網查詢得標情形,惜物網之得標通知信僅係輔助通知功能,會員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理由,要求不算棄標停權件數。

(1)得標人繳款後最晚應於貨款匯入指定網拍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向拍賣機關預約取貨。領貨期限依登入會員後【得標紀錄】專區公告時間為準,請務必於上班時間(不含例假日)事先與承辦人連繫預約取貨事宜,避免承辦人不在,無法順利取貨。

(2)得標人可至網站首頁登入會員後點選【得標紀錄】查詢最新進度與領貨期限,當「進度」欄位看到「已繳款等待自行領取」的訊息時,亦會同時顯示該拍賣案之領貨期限,請依該領貨期限前,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向拍賣機關預約取貨。

(3)若為得標人本人取貨,應出具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驗畢歸還);得標人亦得委託他人,取貨時須出具登載得標人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驗畢歸還),還須出示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影本留存);得標人若請託運業者代為取貨,須自付運費與包材費用,得標人可先行傳真或是email身分證證件供機關查驗,並提供託運單影本。

(4)若至郵局劃撥或超商繳款,經查詢【得標紀錄】進度為「等待繳款期(10天)」,或拍賣機關案件進度為「待繳款資料區」,須另檢附郵局劃撥或超商繳款收據正本,若遺失,請填寫「惜物網網路拍賣繳款收據遺失切結書(請點選),一併交貨予機關。

(5)由於本網站物品均非新品,開放現場看貨,物品按現狀點交一經領取(含託運或郵寄等)均不得退貨,為避免領貨後發生品質糾紛,及大件物品無法託運與託運相關費用可能高於得標物品價格等理由,建議仍以自領為宜。

(6)領貨相關說明,請依「惜物網網路拍賣領貨說明」(請點選)辦理。

未成年者領貨,應具法定代理人同意,故須填寫「法定代理人領貨同意書」(請點選)並提供給機關,始得領貨。

(1)若為負責人本人領貨,須提供u商業(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v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拍賣機關驗證(驗畢歸還)

(2)若委託他人(如:公司員工、親朋好友)代領貨時,比照本人親自領貨流程辦理,須提供u商業(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v得標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驗畢歸還)w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留存影本),並應於拍賣機關之「拍賣結果陳核單」簽註姓名及切結。

(3)領貨相關說明,請依惜物網網路拍賣領貨說明(請點選)辦理。

不可以。本網站拍賣物品均非新品,不保證具有一般通常內容與效用;且均開放現場看貨,物品按現狀點交,故物品一經領取即不得退貨。

本網站拍賣物品均非新品,不保證具有一般通常內容與效用,分別放置於各拍賣機關,並開放現場看貨,已於網站站規載明,且各拍賣機關尚非屬無實體店鋪之賣家,故您所得標物品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7天猶豫期間(俗稱:鑑賞期)之規定。

領貨期限為繳付貨款並匯入指定網拍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逾期未領貨,賣方於網站訊息公告專區/【逾期未領公告】公告10日後,逕行解除雙方買賣契約,不另行通知,原得標之拍賣物品由賣方後續處理。

(1)本網站物品均非新品,開放現場看貨,物品按現狀點交一經領取(含託運或郵寄等)均不得退貨,為避免領貨後發生品質糾紛,及大件物品無法託運與託運相關費用可能高於得標物品價格等理由,建議仍以自領較為宜。

(2)拍賣物品均非新品,尺寸規格大小不一,尚無法強制規範拍賣機關主動提供郵寄服務。

(1)得標人繳付貨款並匯入指定網拍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向拍賣機關預約領貨。

(2)實際領貨時間,由得標人與拍賣機關承辦人聯絡後協調確認,務必事先預約後再行前往,以避免承辦人不在無法順利領貨。

(3)得標人如未於領貨期限內與拍賣機關預約領貨事宜,拍賣機關得於網站訊息公告專區/【逾期未領公告】公告10日後,逕行解除雙方買賣契約,不另行通知,原得標之拍賣物品由賣方後續處理。

得標後買賣契約即行成立,雙方各負給付價款及交付物品責任。若拒絕領貨,請逕登入會員後於【得標紀錄】線上辦理退款,但如果是因個人因素拒絕領貨,退款會扣除相關必要費用,再無息退還溢付貨款,故您所拿到的退款金額會較原先所繳的金額少。

(1)得標並繳款後,可先行聯繫機關預約領車時間,並提供得標者個資供機關登載於相關所需文件 (限以得標人為受讓人)。若委託他人領車,則須出具委託書。

(2)原則上拍賣機關無須提供過戶登記書,惟因少部分監理單位特別要求過戶者須提供,故請得標者自行洽詢監理單位後,拍賣機關依需求配合提供。

(3)如果要領取已於監理單位辦理報廢之車輛,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須提供「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讓機關核對所載公司名稱或其負責人是否為得標者,並於領貨時需提供機關「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以確保車體妥善回收處理。

(4)如果要領取已於監理單位辦理繳銷之車輛,由機關提供車輛相關資料(買賣讓渡書、車籍資料表、新領牌照登記書、異動登記書)予得標者辦理車體點交,買受人應至監理單位辦妥重新領牌手續後方得行駛。

惜物網網路拍賣退款處理流程圖

(1)可採線上申請(限退至本人帳戶)或紙本郵寄申請,請參閱「網路拍賣退款申請說明」(請點選)辦理。

(2)倘退款原因單純,如逾期未領貨或個人因素拒絕領貨,無須檢附佐證資料者,得逕登入會員後於【得標紀錄】線上申請退款。詳細步驟請參考「線上退款操作步驟」(請點選)。

(3)紙本郵寄申請,請下載「惜物網網路拍賣退款申請表」(請點選)填寫後併同相關資料向本網站郵寄申請。

(4)若要退至非本人金融帳戶,除了填寫「惜物網網路拍賣退款申請表」(請點選)外,需檢附「會員登錄資料不符與退款至非本人金融帳戶切結書」(請點選)。

(5)若為重複繳款、溢繳、逾期繳款、不足額繳款,請您依照惜物網紙本退款流程,向本處申請退款:u惜物網網路拍賣退款申請表(請點選)、v繳款收據正本,若收據遺失則請填寫「惜物網網路拍賣繳款收據遺失切結書」(請點選)、w會員登錄資料不符與退款至非本人金融帳戶切結書(若退款至惜物網會員本人之金融帳戶則免填)(請點選)。

(6)經本網站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補正而逾期未補正者,將退回退款申請,欲再次申請者請備妥資料後再行提出申請

(1)由於退款時會從您所繳的款項中扣除相關必要費用後再無息退還溢付貨款,故您所拿到的退款金額會較原先所繳的金額少。

(2)上開扣除之必要費用包含u10%處理費(代辦費用)、v代收機構代收款手續費、w匯款匯費三項。

(3)其中第一項之10%處理費(代辦費用),如發現得標物品與網頁拍賣資料陳述不符,或具體指出未敘明重要資訊之部分,足以影響得標人對得標物品需求之判斷等因素而拒絕領貨時,得請拍賣機關通知動質處,俟取得本處同意免扣10%處理費(代辦費用)之回復信後,於申請表「退款原因」欄敘明u拒絕領貨理由、v動產質借處同意免扣10%處理費之回復日期及文號等相關佐證資料,並查證屬實者,應扣費用得免扣除。

(4)其中第一項代收機構代收款手續費如下:超商:6元、智慧支付:4元、郵局臨櫃:100元以下5元、101~100010元、1000元以上15元、實體或網路ATM:該筆1%,上限15元。因本網站得標價內含手續費,繳款當下手續費已由代收機構收取,故無法退還。

(1)請確認您填寫之空白欄位是否正確,以及*欄位是否均有填寫。

(2)本網站設有資訊安全防護機制,若您停止操作本網站超過10分鐘,本系統將自動登出以確保會員權益。

(3)建議使用GOOGLE瀏覽器,並使用無痕模式進行申請。


(1)線上申請退款限本人帳戶,若欲退款至非會員本人金融帳戶,請使用紙本手續辦理退款,除需檢附「惜物網網路拍賣退款申請表」(請點選)、「會員身分資料證明影本」及「退款帳戶影本等資料」外,尚需額外檢附「會員登錄資料不符與退款至非本人金融帳戶切結書」(請點選),郵寄至本處(1044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6樓稽核組收)辦理。

(2)如為未成年者,請使用紙本手續辦理退款,需檢附「未成年人專用紙本退款申請表惜物網網路拍賣退款申請表」(請點選)、「未成年人專用退款金融機構帳戶聲明書」(請點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請點選)、「未成年會員之戶口名簿影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退款帳戶影本等資料」,郵寄至本處(1044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6樓稽核組收)辦理。

若您是惜物網會員,登入後可從【會員資料】中點選取消訂閱電子報。

(1)本網站拍賣的物品多為政府機關之報廢品,拍賣物品內容,常因使用多年,耗損、故障及老舊程度不一,或僅部分零件仍具使用效益等情形,如逕以資源回收處理易生弊端,如逕為銷毀或丟棄殊為可惜。臺北惜物網建置之最大目的,即是運用網路科技,無遠弗屆的特性,透過開放競標的過程,達到資源再利用目的,拍賣交易所得均繳入各拍賣機關公庫,增加公庫收入。

(2)另由於物品的使用效益與價值均取決於競價者之個人需求及主觀價值認定,且因每一個人的喜好,興趣及專業不同,藉由拍賣資訊公開,讓原本可能報廢丟棄的物品,經由修理達人的再利用,常能創造出其他更大效益及用途。

(3)為使物盡其用,原則上鼓勵各公務機關將報廢動產上網拍賣,拍賣物品內容、使用狀況等均會於物品說明欄敘明,讓民眾能視需求取其所需,讓政府機關不再使用的二手物品能利用網路拍賣管道有機會再次被有效使用,不浪費各種資源,達到資源充分再利用之目的。

本網站大部分參與拍賣之機關(約99%以上)其拍賣物係屬於「各級政府機關標售賸餘或廢棄之物資」免徵營業稅範圍,故得免開立統一發票。僅少部分如臺北市政府環保局拍賣之再生家具,或事業機構如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等,其拍賣物屬課徵營業稅範圍,如您得標之物品係屬課徵營業範圍者,當您辦理領貨時,拍賣機關會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給您。

臺北惜物網設立目的係提供政府機關,變賣仍具使用效益報廢動產之管道,以促進資源再利用,所有拍賣交易所得均依規定程序繳入各拍賣機關指定公庫。目前共同合作辦理網路拍賣之縣市政府,除網站公告之合作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外,並無縣市區域的限制。本網站非常歡迎尚未加入合作拍賣之中央機關、縣市政府或其他機關洽談合作事宜,屆時您所住的縣市就會有拍賣機關將其報廢後之二手物品上架,方便您上網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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