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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A111220053】普通重型機車(原車號MGN-7162)
得標金額 4400.00元 / 5 人出價

00000000秒 結束
物品名稱 普通重型機車(原車號MGN-7162) 拍賣次數 3
底價 新台幣 3,500 元 拍賣開始與截止日 113/03/29~113/04/05 12:00:00
拍賣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聯絡人
陳維志 請先登入會員 請先登入會員
聯絡電話 (02)2723-4923 E-mail wing0218@police.taipei
放置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7號 放置地點GoogleMap
其他聯絡方式

物品資訊

已購置年限:8年
廠牌:捷穎
型號:CPI
牌照異動登記:詳物品說明
原牌照種類:普通重機
物品說明:
1.有關本分局機車(巡邏車)報廢前車號:MGN-7162,里程數:13555(僅供參考),年份:2016年7月出廠,廠牌:捷穎,排汽量:149CC,能源種類:汽油,已逾使用年限,最後移動日期約為112年7月間停放於室外,牌照已繳銷,車殼已破損,警用標示已磨除,不保證使用安全無虞,請自行評估,標售物以現場現貨為準。
2.本次標售機車進口時係免徵貨物稅,於交貨領車前,得標者尚需另補繳貨物稅。(每輛機車貨物稅約新臺幣300元~600元,實際金額依國稅局核算為準)。
3.得標者於期限內繳款後,請提供繳款證明及【得標人】身份證證號、地址(證件影本)及電話予承辦人,俾利製作車輛買賣讓渡書等必要文件;本分局彙集他案資料後一同請國稅局填發貨物稅繳款書,本分局收到國稅局繳款書後,通知得標者繳款或郵寄予得標者繳款後,再行辦理過戶文件移交手續,請得標人與監理站辦理完成過戶程序後,才進行交車(車輛及鎖匙),作業上需要一些時間,請謹慎考慮後再下標。
4.得標者重新領牌後機車請勿自行加裝警報器、恢復警察局警徽字樣及改變外型偽裝成警用機車,請注意若有遭罰處行為,一切由得標者自行負擔處理,與本分局無關。
5.機車已無法發動,其他零組件是否有故障需經專業維修人員鑑定,建議親洽鑑賞車況或專業技士評估維修方式後再行下標,依現有車況交車,若有其它機件損壞,所需修理費用由得標者自行負擔,實際商品狀況依交貨時現況為準,本分局不負該拍賣品之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不負保固責任,下標前請審慎評估,出貨後無法換貨及退貨。
6.得標付款後,由本分局提供車輛資料與得標者辦理車體點交,得標者應至監理單位辦妥重新領牌手續後方得行駛。過戶時所需監理規費、檢驗費、稅費、保險費等應負擔之任何費用概由得標者支付,相關費用請自行詢問監理單位。
7.本標售案之一般重型機車過戶,限以【得標人】登記為車輛新所有權人,交車後請務必向監理單位辦理過戶手續,買家需完成過戶程序後,才進行後續交車事宜。
8.得標者請自行搬運車體,本分局無提供寄送服務,且請得標者務必事先與承辦人連繫,避免因承辦人不在而無法取貨。
9.請謹慎考慮後再下標,得標後請勿任意棄標(不繳款),繳款後請保持聯繫俾利後續文件製作至交車程序順遂。

其他條款

拍賣物品非新品,依現貨現狀拍賣,並開放現場看貨;投標前請詳細審閱。

注意事項

一、 您的競價金額可從目前最高出價起的連續10個次高價中挑選一個價格出價,10個次高價以等級距順列。500元以下以10元為級距,
501元~1,000元以30元為級距,1,001元~10,000元以100元為級距,10,001元~50,000元以500元為級距,50,001元~100,000元以1,000元為級距, 100,001元以上以2,000元為級距。
二、 會員才可出價,評價紀錄決定每案可出價次數:
(得標案件數=已繳款案件數+逾期未繳款案件數,違約率=逾期未繳款案件數/得標案件數)
1.每案10次,違約率小於等於20%者。
2.每案5次,違約率大於 20% 且小於等於 50%者。
3.每案3次,違約率大於 50% 且小於80%者。
4.每案3次,尚無任何得標及繳款紀錄者。
5.每案1次:得標1-4件以下且已逾繳款期限尚無繳款紀錄者。
三、 每一標案截標前最後5秒同一會員帳號僅能出價1次。
四、 預設拍賣時間是10天,但第一位競價者出價後,拍賣截止時間將自動調整為出價時間後第5日中午12:00:00(但不得超過原表定截止
時間),以本系統主機時間為準,請特別注意。
付款方式 一、決標公告:開標結果公告於網站頁首【決標查詢】專區,得標人應自行登入會員後於【得標紀錄】查詢得標案件及選擇繳款方式。系統亦輔助於決標後2日內以會員登錄之電子郵件帳號通知。
二、決標次日起10日內依下列方式繳款:
    1.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票證、金融帳戶線上繳款(每筆限額依各家業者規定)
    2.實體或網路ATM(每筆限額依發卡銀行規定)
    3.自行列印繳款單至郵局劃撥(不限金額),或至超商繳款(限5日內,3萬元以下)
三、付款方式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辦理。
交貨方式 一、現狀點交:本網站物品均非新品,開放現場看貨,物品按現狀點交,一經領取(含託運或郵寄等)均不得退貨。
二、領貨期限:確認匯入指定網拍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向拍賣機關預約領貨並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至指定物品放置地點領取;領貨時應出具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本人領貨:驗畢歸還 2.委託領貨:須出示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影本留存),及得標人身分證件正本或影本(驗畢歸還)(自111年3月1日起適用),若至郵局劃撥或超商繳款,須另檢附郵局劃撥或超商繳款收據正本。
三、領貨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之「惜物網網路拍賣領貨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