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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A050730002】影像辦公用品設備等物一批
得標金額 4140.00元 / 5 人出價

00000000秒 結束
物品名稱 影像辦公用品設備等物一批 拍賣次數 1
底價 新台幣 2,840 元 拍賣開始與截止日 113/03/13~113/03/23 12:00:00
拍賣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 聯絡人
廖盈琇 請先登入會員 請先登入會員
聯絡電話 (02)2657-0435#405 E-mail gen1_1@lssh.tp.edu.tw
放置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2段100號 放置地點GoogleMap
其他聯絡方式
備註 結案(拒領重拍)

物品資訊

已購置年限:8年
物品說明:
1.本項拍賣商品為報廢舊品,不保證功能完整、損害情形等,下標前請審慎考慮評估。
2.拍賣商品明細為:掃描機19台、電池1台、蓄電池2個、充電池2個、支票機1台、電子秤1台、電導擴音機2個、光譜投影器2個、伺服器1台、存取記憶體4個、磁碟組3個、硬碟機1個、繪圖機1台、讀卡機3台、繪圖機1台、讀卡機1台、圖形掃描器1台、觸控掃描筆2支、簡報器6個、相機2台、攝影機3台、藍芽接收器3片、網路交換器4台、網路基地台10台、電話傳真機1台、擴音機2部、麥克風10個、錄音機2台、監視器2台、腳架1台、喇叭13支、書15本、地球儀1個、事務機1台、光碟片1個、介面卡9個、轉接卡1、機上盒3個、不斷電系統1台、保溫壺3個、大聲公1個、空氣品質偵測器1個、紫外線偵測器1個、pm2.5檢測儀1個、藍芽氣象感測器1個、多重鏡像版4個、試鏡筆清潔組2個、譜架1個、相機記憶卡2個、割草機、除濕機1台、修籬機、板擦機、電扇、隔板、桌子、電腦線材等雜物。
3.實際商品狀況依交貨時現況為準,水塔需自行請吊車搬運,可預約現場看貨(限周一至周六08-16),現場看貨及得標後取貨務必請事先電話預約,請勿逕自前來。
4.本案非新品不負該拍賣品之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不負保固責任、出貨後無法換貨及退貨。
5.物品置放為本校北棟B1停車場倉庫,本校不負責寄送、不提供搬運或包裝服務,請得標人自行搬運貨品。
6.拍賣品照片僅供參考,以現場實物為主,屆時各設備之零件缺漏等,廠商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7.請得標者10日內繳款,逾期未繳款或逾期未領公告期滿,本校將不另行通知逕行處份拍賣物。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盡早完成繳款領貨作業,謝謝。
8.因本案拍賣商品,得標者需全數領收清運,不得只運走一部分商品,並協助將置放場所內一併清掃乾淨.

其他條款

拍賣物品非新品,依現貨現狀拍賣,並開放現場看貨;投標前請詳細審閱。

注意事項

一、 您的競價金額可從目前最高出價起的連續10個次高價中挑選一個價格出價,10個次高價以等級距順列。500元以下以10元為級距,
501元~1,000元以30元為級距,1,001元~10,000元以100元為級距,10,001元~50,000元以500元為級距,50,001元~100,000元以1,000元為級距, 100,001元以上以2,000元為級距。
二、 會員才可出價,評價紀錄決定每案可出價次數:
(得標案件數=已繳款案件數+逾期未繳款案件數,違約率=逾期未繳款案件數/得標案件數)
1.每案10次,違約率小於等於20%者。
2.每案5次,違約率大於 20% 且小於等於 50%者。
3.每案3次,違約率大於 50% 且小於80%者。
4.每案3次,尚無任何得標及繳款紀錄者。
5.每案1次:得標1-4件以下且已逾繳款期限尚無繳款紀錄者。
三、 每一標案截標前最後5秒同一會員帳號僅能出價1次。
四、 預設拍賣時間是10天,但第一位競價者出價後,拍賣截止時間將自動調整為出價時間後第5日中午12:00:00(但不得超過原表定截止
時間),以本系統主機時間為準,請特別注意。
付款方式 一、決標公告:開標結果公告於網站頁首【決標查詢】專區,得標人應自行登入會員後於【得標紀錄】查詢得標案件及選擇繳款方式。系統亦輔助於決標後2日內以會員登錄之電子郵件帳號通知。
二、決標次日起10日內依下列方式繳款:
    1.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票證、金融帳戶線上繳款(每筆限額依各家業者規定)
    2.實體或網路ATM(每筆限額依發卡銀行規定)
    3.自行列印繳款單至郵局劃撥(不限金額),或至超商繳款(限5日內,3萬元以下)
三、付款方式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辦理。
交貨方式 一、現狀點交:本網站物品均非新品,開放現場看貨,物品按現狀點交,一經領取(含託運或郵寄等)均不得退貨。
二、領貨期限:確認匯入指定網拍專戶後次日起10日內向拍賣機關預約領貨並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至指定物品放置地點領取;領貨時應出具登載有姓名及統一編號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本人領貨:驗畢歸還 2.委託領貨:須出示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影本留存),及得標人身分證件正本或影本(驗畢歸還)(自111年3月1日起適用),若至郵局劃撥或超商繳款,須另檢附郵局劃撥或超商繳款收據正本。
三、領貨請依【付(退)款與領(退)貨】之「惜物網網路拍賣領貨說明」辦理。